Ⅰ.考试性质
普遍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能力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
B.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 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鉴赏评价 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Ⅳ.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试卷共有26道题,满分为150分。考试限定用时为150分钟。
采用人工阅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常规卷”;采用机器阅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分卷”。“分卷”包括Ⅰ、Ⅱ两卷。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占45分;试卷类型有A、B两种,每个考生只答一种。第Ⅱ卷为除单项选择题以外的其他题型,占105分。
试卷内容、题量、赋分分别如下:
1.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一),9题,30分
2.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1题,4分
3.古代诗文阅读,7题,26分
4.现代文阅读,8题,30分
5.写作,1题,60分
各类题型的占分比例如下:
1.单项选择题 30%
2. 多项选择题
3. 古文翻译题
4. 填空题
5. 简答题 70%
6.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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